| 6月6日至6月12日,河南煤矿安全监察豫北监察分局共监察、复查矿井8处。共查处安全隐患40条,下达《现场处理决定书》36份。复查到期隐患27条,复查达到要求26条,下达《复查意见书》23份。监察的具体情况是:
一、 本周,监察一科对鹤煤(集团)公司进行了安全投入专项监察。
二、2005年6月7日至10日监察二科对辉县市协和煤矿、古石沟煤矿、马务煤矿、宏升煤矿进行了雨季三防专项监察和复查,共复查隐患19条,其中整改已达到要求的18条,整改未达要求的1条:辉县市古石沟煤矿矿井未按规定进行联合排水试验,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一份拟出罚款2000元。共查出安全隐患7条,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份,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7份,责令限期改正的7条;各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:
(一)马务煤矿:水文地质图上未标注老空水、老窑积水情况,未标注出水点水量、水压、出水时间及变化情况;在雨季以前,未按规定进行联合排水试验;矿长、流动电钳工下井时,未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;倾斜井巷运输时,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,使用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。
(二)宏升煤矿:未定期收集、调查和对本矿老空水、本矿出水点和相邻煤矿老空水资料,未标注在井上下对照图上;在雨季以前,未按规定进行联合排水试验;切眼掘进工作面,为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,不能实现风电闭锁。
三、本周,监察三科对鹤壁市郝荒煤矿、鹤壁市王荒煤矿、鹤壁市赵荒煤矿、鹤壁市娄家沟西天门煤矿进行“雨季三防”专项安全监察,监察中发现安全隐患33条,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29份。复查整改安全隐患9条,下达复查意见书4份;各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:
(一)鹤壁市郝荒煤矿:井下水泵低压馈电线上,未装设检漏保护装置;未定期进行矿井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;未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、未制定应急预案,没有进行预演;主副井绞车房、风机房未装设防雷电装置。
(二)鹤壁市王荒煤矿:排水系统不完善;未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;未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组织应急预演;未定期进行矿井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;通信线路未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,主风机、主副井绞车房未设防雷电装置。
(三)鹤壁市赵荒煤矿:未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;雨季防治水措施制定不完善,未组织应急预演;未定期进行矿井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;主风机、主副井绞车房未安设防雷电装置。
(四)鹤壁市娄家沟西天门煤矿:未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,储备防洪抢险物资不齐全,未组织应急预演;未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;井上未装设防雷电装置;主副井罐笼未装设防坠器;未定期进行矿井水害因素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;探放水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建立机构和记录有关数据。
发布时间:2005-6-13 文章来源:河南豫北监察分局 |